111年海外職場實習獎助金開始申請囉!
敬請把握機會~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實習結束前需保有學籍者)
申請期限:即日起自
111年6月6日(四)止,將
申請表、
工作邀約證明及
家長同意書等相關文件送交至職涯發展中心。
申請說明:本獎助學金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海外職場實習獎助辦法實施。
申請表單:
1.111年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海外職場實習活動獎助金申請表
2.獲聘工作邀約之證明
3.家長同意書
4.符合本獎助辦法第五條所列條件之學生,請自行提供證明文件,併同本申請表於111.6.6(一)前一併繳交。(無,則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