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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涯導師
陳鄭權 老師
機關名稱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
擔任職務
所長、主持律師
實習內容
1. 由執業律師進行簡報。
2. 參訪桃園地方法院及桃園地方檢察署。
3. 觀摩律師撰寫書狀。
4. 介紹律師使用工具。
5. 法律問題研究。
6. 閱卷及送狀等助理工作內容。
7. 觀摩開庭過程
8. 其他律師及助理交辦事項。
實習學生應具備之能力
1. 法律系大四或研究所學生。
2. 穩定性高、有耐心及好奇心、肯學習者。
實習時學生應配合事項或對實習學生之期許
藉由律師事務所第一線的職場帶領中,親身體會並瞭解律師業界實際上之工作內容,並進而思考學生本身能力之優勢、劣勢,對於是否進入律師業等生涯規劃能有更深層之思考。
備註
公司簡介
陳鄭權律師自民國72年即考上律師高考,於民國80年高票當選國大代表,不僅將服務熱忱深入基層,亦不遺餘力為平民百姓爭取正義。諸如許升岳三名考生警大入學案,龜山晟峰工廠爆炸案,桃園大檜溪垃圾場事件,楊梅幼獅工業區台灣特殊金屬公司關廠等,陳律師均為這些無辜受害學子、百姓和勞工的權益而大聲疾呼。36年來事務所僅代理訴訟案件,已達壹萬參仟餘件,非訟案件及法律意見諮詢更高達數萬件。